都江堰新闻:四川省纪委监委调研组调研文章:以“精准”“规范”不断提升监督效能(3)

发布时间:2018-11-19 17:56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四川省纪委监委调研组调研文章:以“精准”“规范”不断提升监督效能(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熟人社会破题仍然艰难。一是巡察工作面临两个不信任。一方面是群众不信任,认为县内巡察就是走过场,担心被打击报复;另一方面是干部不信任,害怕...

“熟人社会”破题仍然艰难。一是巡察工作面临“两个不信任”。一方面是群众不信任,认为县内巡察就是走过场,担心被打击报复;另一方面是干部不信任,害怕反映问题不能保密。多地巡察干部表示,巡察工作最得罪人,大部分抽调人员都不愿参加,基本上都靠组织命令。有的地方巡察前准备不充分,把巡察搞得像一般性检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效应不明显。

红脸出汗、咬耳扯袖运用较少。调研走访的乡镇党委普遍对“四种形态”认知不到位,而且在具体运用中没有明确的尺度和界限,党委不担当、纪委难操作。有的领导干部顾及下属面子,谈话敷衍了事,甚至教育提醒的话少,关心开导的话多,难以起到悬崖勒马的作用。有的地方反映,一些干部特别怕丢面子,宁愿静悄悄地受个处分,也不愿在大庭广众下作检讨。

监察体制改革仍待完善。县级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还需优化。监察体制改革后,县级纪委监委基本都按照“6+X”的架构设立内设机构,大多数增设2至3个纪检监察室,但与监督对象扩大、工作量激增的现状相比,监督执纪人员力量仍显薄弱。同时,改革要求执纪监督室与审查调查、审理、案件管理分设,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基层有限的办案力量,人手紧张现象比较常见。

工作流程有待规范、提效。监察程序和司法程序的衔接还不够完整,出现诸多影响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新情况,比如协查工作机制和案件移送机制还不够健全;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及案件审理等部门之间还缺少行之有效的沟通配合和监督制约机制;日常监督、线索处置、措施运用、工作交接及党纪政务处分等,缺少详细的操作办法,各环节之间的衔接还不够紧密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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