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新闻:四川公布七大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3)

发布时间:2017-11-23 23:51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四川公布七大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2014年年底,王某林在宝兴县某村砍伐直径为40公分的野生红豆杉1株,断筒后背回家中藏匿。2015年4月至5月期间,王某林与其子王某红共谋,由王某林砍伐...

  2014年年底,王某林在宝兴县某村砍伐直径为40公分的野生红豆杉1株,断筒后背回家中藏匿。2015年4月至5月期间,王某林与其子王某红共谋,由王某林砍伐,王某红协助搬运,先后在宝兴县多个地方砍伐野生红豆杉6株并断筒后运回家中藏匿,伺机出售。经鉴定,被砍伐的野生红豆杉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其中一棵树龄已超过800年,在孑遗植物保护方面具有很高的科研保护价值。另查明,王某红还在2014年以300元的价格从杨某处购买一支自制枪支。经鉴定,该枪支系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非制式枪支,具有杀伤力。

  2015年5月11日,宝兴县森林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6月3日,侦查人员在王某林、王某红家中将二人抓获,并对其住宅依法进行了搜查,当场查获尚未转移的全部红豆杉木材,改装枪支1支。宝兴县检察院于同年7月8日对王某林、王某红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于11月21日,对二被告提起公诉。2015年12月30日,宝兴县法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王某林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王某红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千元,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王某红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

  案例四 陈某平、钟某树玩忽职守、受贿案

  2009至2013年期间,时任犍为县林业局副局长陈某平、工作人员钟某树二人,在分别分管、负责珍稀苗木培育项目、森林抚育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不认真履行审批职责,检查验收走过场,致使项目实施人王某某等人冒名领取项目补助资金,造成国家损失33万元。在查处二人玩忽职守行为的过程中,检察机关还查明:二人利用职务之便,在其分管、负责的种苗采购项目、桫椤湖湿地公园植被恢复与景观构建、森林抚育项目实施过程中,为项目实施人徐某某、宗某某、潘某某等人提供帮助,陈某平、钟某树二人采取索贿等方式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现金65万元、4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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