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新闻:成都严治机动车尾气排放 伪造检验结果最高罚50万元(2)

发布时间:2017-10-13 13:24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成都严治机动车尾气排放 伪造检验结果最高罚50万元(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此外,成都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机动车限行区域和限行时段;对不同排放阶段的高污染排放车辆采取限制区域、限制时间行驶的交...

  此外,成都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机动车限行区域和限行时段;对不同排放阶段的高污染排放车辆采取限制区域、限制时间行驶的交通限制措施。

  根据《办法》,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查验进口机动车、发动机、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的排放标准,不符合本市排放标准的不得进入本市销售。

  同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纳入对车辆营运、维修的监督管理内容,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维修治理、环保检测数据联网共享机制。

  成都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向社会公布本市具有机动车排气污染维修治理能力且实现联网监管的维修机构名录,方便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进行选择。

  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最高罚50万

  对于违反《办法》规定的处罚,也很严格。如果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将暂停网络连接和检验报告打印功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拒绝监督检查的,则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机动车所有人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或者更改、闲置、破坏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的,对机动车所有人处5000元的罚款。

  停车超过3分钟 倡导熄灭发动机

  成都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机动车限行区域和限行时段;对不同排放阶段的高污染排放车辆采取限制区域、限制时间行驶的交通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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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办法  机动车排放  机动车排气  污染控制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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