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新闻:制定监察法和修改刑事诉讼法是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2)

发布时间:2018-11-07 19:09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制定监察法和修改刑事诉讼法是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第二百九十一条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前款案件,由犯罪地、被告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监察法,规定加强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明确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调整人民检察院侦查职权,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增加速裁程序等。

制定监察法、修改刑事诉讼法是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严格依照纪律和法律的尺度,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蹄疾步稳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突进,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改革是组织创新、制度创新,必然要打破体制机制障碍。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制定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旨在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制度,实现改革决策和立法进程协调统一,同频共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实践成果法治化,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刑事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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